2014年度德清县食品安全“黑名单”公告
来源: 作者:德清县食安办 [发布日期: 2015-01-05 ]
编号 |
单位名称 |
地址 |
法人代表或负责人 |
违法行为 |
查处情况 |
1 |
孙宝强馒头加工点 |
武康镇城西村 |
孙宝强 |
无证生产加工馒头且变相抗拒执法。 |
依法查封。 |
2 |
赵永安豆制品作坊 |
武康镇城西村
|
赵永安 |
整治后仍继续无证生产加工豆制品。 |
罚没2700元。 |
3 |
谈根初豆制品作坊 |
乾元镇金鹅山村潘介斗 |
谈根初 |
整治后仍继续无证生产加工豆制品。 |
没收违法生产豆制品64缸,罚没2880元。 |
4 |
茅福昌豆制品作坊 |
新安镇勾里农贸市场 |
茅福昌 |
责令整改拒不改正。 |
责令停止生产。 |
5 |
乡村阳光餐厅(工商无字号业主) |
德清县武康镇东升街184号 |
董国芳 |
无证经营拒不改正。 |
依法查封。 |
6 |
项阿荣青虾养殖户 |
武康镇龙凤村 |
项阿荣 |
生产的食用农产品中含有禁用的有毒有害物质 |
罚款人民币18000元整 |
7 |
德清钟管国红麻辣烫店 |
钟管镇干山乐善街247号 |
张建国 |
麻辣烫底料中罂粟碱、吗啡、可待因含量不符合标准 |
已将线索通报公安部门 |
8 |
浙江湖州金郎酒业有限公司 |
德清县新市镇水北大桥南 |
王金松 |
涉嫌生产销售酒精度等不符合GB/T13662-2008标准要求的黄酒产品 |
已将案件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|
备注:根据《浙江省食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办法(试行)》(浙食安办规[2013]1号),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除依法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外,对被列入“黑名单”的生产经营者同时实施以下监管措施:(一)列入“黑名单”期间,生产经营者必须每个季度向所在县(市、区)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报告一次食品安全生产经营情况。(二)县(市、区)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被列为“黑名单”的生产经营者重点监管,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监督检查,督促整改情况,直至整改达标。(三)被列入“黑名单”的,其生产经营者、主要负责人及产品三年内不得参加各种评先、选优活动。(四)被列入“黑名单”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取消当年申报各级财政扶持项目资格,并两年内不得申报。